2026年1月4日,根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消息,《冊亨農商銀行關于核準金中陽任職資格的請示》獲得通過,批復金中陽貴州冊亨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兼財務總監的任職資格財務。
根據批復表示,冊亨農商銀行應要求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并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財務。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復文件失效,由決定機關辦理行政許可注銷手續。冊亨農商銀行應督促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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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務:市場資訊